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商标侵权认定、类似商品判断与损害赔偿计算等民事审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32号,自2002-10-16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就商标民事与行政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本类共 10 部文件)
明确商标侵权认定、类似商品判断与损害赔偿计算等民事审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32号,自2002-10-16施行)
规范驰名商标保护民事纠纷中的管辖、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3号,自2009-05-01施行)
明确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驳回复审、无效宣告等)的司法审查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7〕2号,自2017-03-01施行)
处理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其他在先权利冲突民事纠纷的受理与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8〕3号,自2008-02-21施行)
法释〔2025〕5号,整合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
明确历次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相关商标案件的管辖与新旧法适用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4〕4号(2020年修正),自2021-01-01施行)
界定商标案件(民事、行政)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与法律适用基本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号(2020年修正),自2021-01-01施行)
规范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采取财产保全(查封、冻结)的措施与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号,自2001-01-21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商标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与修改后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
细化知识产权(含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中"故意"与"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明确计算基数与倍数的确定方法,完善故意且情节严重的侵权赔偿规则。系对法释〔2021〕4号的修订,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